比特币发展至今已有10年之久,这期间一直因为“缺乏有效监管”而饱受争议。如今世界各国都在制定监管制度,但却迟迟不能落实,最重要的原因在于:给比特币定性,实在是太难了!
有的国家将其定性为“债券”,有的国家则定性为“非法集资”,根本无法实现全球统一化监管。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一下,对比特币进行定性和监管,究竟“难在何处”。
一、比特币违背了“法定货币”的传统定义
通常来说,法币是依靠央行和储备来实现价值稳定的。而比特币与法币不同,它的供应量恒定在2100万枚,它的价格是由市场的供求关系所决定的。
绝大多数数字货币都没有央行背书和支持,其价格相对于法币来说并不稳定,市场波动的情况下会有资产剧烈缩水的风险。
而类似USDT这样的稳定币,虽然泰达对外声称有信用银行保障审计,以及1:1的锚定美元的足量保证金,但仍然存在恶意超发等现象。同时还反映了一个事实:数字资产最后也需要由非数字资产来作为支撑和担保。
就好比最近欧洲不太平,政治不稳定,但欧元等法币仍然表现出了比数字货币更大的经济安全性和稳定性。因此比特币无法被定性为和“法币”同等地位的存在,自然也无法按照现行制度来进行监管。
二、比特币的税务分类暂不明确
比特币在多个司法管辖区的税务分类也存在着复杂性,这使得对比特币的监管难上加难。
在英国的现行制度下,比特币最大的税务难题就在于使用状况的不同——
如果是用比特币进行交易流通,则适用所得税制度;
如果是把比特币当成投资产品,则适用资本利得税;
如果是个人赌博行为,又是另当别论了。
在美国,有很多州是十分欢迎比特币的。比如在纽约,如果你拿到了纽约金融服务署签发的比特币牌照,可以进行合规的金融活动,并可以按照相应的法规进行交税纳税。在俄亥俄州,交易比特币是合法的,你甚至可以用比特币来交税。
但也有很多地方对比特币的态度不明,因此,比特币的税务该如何分类也完全取决于该司法管辖区的用户环境。
三、比特币到底是“货币”还是“资产”?
很多人都不了解,“数字货币”和“数字资产”其实是两个概念。严格来说,这两者的区别在于,数字货币有可能取代有形货币,而数字资产只是经济体的一部分。
如果把比特币当做数字货币来监管,那么它不仅会受到现有税收制度的约束,还需要受到外汇市场的补充监管约束。
如果把比特币当做数字资产来监管,那么它们只是一种金融工具和衍生品,一般不会受到现有税收制度的约束。
例如在欧洲,为了保护消费者权益,提升包括股票、基金、固定利息等所有资产类别的透明度,欧洲各国都采用欧盟监管金融市场的立法框架——《金融工具市场指令》进行监管,以确保消费者权益不受侵犯。
目前,一些国家都倾向于将比特币看做成一种类似于证券的数字资产,而非货币。
四、暂无全球统一监管标准,监管套利无法避免
毋庸置疑,由于地域限制和司法管辖区的跨越,全球范围内对比特币的监管处理存在着巨大的分歧。事实上,在许多司法管辖区,法律和监管根本就不承认这种“去中心化token”。
监管套利一直是金融服务行业的命脉,虽然它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消除监管政策的漏洞,但也存在着不小的问题。如果多个司法管辖区拥有不同的监管制度,监管套利意味着公司可能会离岸,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设立分支机构。
举个例子,如果一家英国企业觉得马耳他对区块链和数字资产的政策更加友好,从而将业务迁往马耳他,那么会导致投资者同步迁移,这不仅会增加投资者的投资风险,同时也会使原司法管辖区损失掉未来的潜在税收。
这就是我们常说的“看似在国内遵纪守法,实则在国外疯狂敛财”。这种现象也是跨司法区监管的一大难题。
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。每个国家对比特币的定性不同,自然导致立法框架的不同。目前全球范围内还没有针对比特币的标准化监管模型,这也是比特币无法跟法币平起平坐的一大痛点。
近期G20会议提出了一个FATF标准,是否能顺利成为加密货币监管规范,也值得我们拭目以待。